近日,廣州市財政局發(fā)布的《廣州市市屬行政單位常用公用設施配置標準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配置標準》)結束征求意見,其中辦公家具配置標準較之前有所提高。
據了解,《廣州市市屬行政單位常用公用設施配置標準》在2008年7月經廣州市政府批準印發(fā)實施。“原有的《配置標準》已執(zhí)行多年,這期間物價也有較大上漲,因此原標準有些內容不適合目前的實際工作要求。此次調整主要是對之前標準的細化完善,并對其中一些不能適應實際工作要求需要的進行調整。”廣州市財政局新聞發(fā)言人段彩英告訴《中國政府采購報》記者,《配置標準》已結束征求意見階段,目前正對征集上來的各種意見進行匯總整理,并將對《配置標準》進行一定的修改。
在《配置標準》中,辦公室家具配置標準方面,除了局級領導辦公室的“標配”價格上限依舊維持在1.8萬元/人,其他均有所提高。處級與科級領導辦公室相關標準分別從原來的8000元/人與3000元/人調至1萬元/人與5000元/人。會議室及接待室家具標準分別從每平方米不超過500元和800元調高至每平方米不超過800元與1000元。